以下为广西2021星创天地的考核标准,不同省市有所区别,仅供参考
一、建设一批服务载体
挂牌建立星创工场、星创课堂、星创基地等线下服务载体,完善建设具备宣传展示、创业咨询、创业申请、指导培训等服务功能的线上服务平台(具体要求见附表,下同)。
二、形成一套服务制度
根据创业人员需要,星创天地整合各方资源,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财税服务、科技金融、成果转化、技术指导、电子商务等服务,制定相应的服务流程和规范,建立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印一套服务指南。
三、转化一批科技成果
星创天地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主体建立稳定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合作关系,每年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科技成果5项以上,当年孵化(服务带动)的三分之二以上创业主体分别至少应用其中1项科技成果。
四、孵化一批创业主体
每年采取网络培训、现场授课、田间示范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300人次以上,创业人员参训率达90%以上。由专业公司运营、以培育孵化企业为主的星创天地,每年培育孵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家及以上;由涉农高校院所、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运营、以成果转化和技术示范推广等为主的星创天地,每年服务带动50名及以上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开展创新创业。
五、打造“一星一品”
鼓励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运营的星创天地,打造具有县域优势特色的星创天地主打产品、产业及品牌,建立“星创天地+企业+创客+科技特派员+基地”的创业服务模式。
六、建成一个星创展厅
建成集服务载体、服务模式、服务队伍、创新成果、创新产品、创新人才、创客成效、科普宣传等展览展示于一体的星创展厅。
附表:“六个一”运营标准核验要求细化表
附表
“六个一”运营标准核验要求细化表
标准 |
具体要求 |
核验方式 |
核验材料 |
建设一批服务载体 |
1.线下服务载体挂牌需统一标识牌;星创工场为供创业人员使用的工作场所,星创课堂为培训场所,星创基地包括试验示范基地、实习基地等,三类载体规模大小需达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现场查看或查阅核验材料 |
挂牌现场照片 |
2.线上服务平台可选用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APP、网站中的一种(不包括QQ群、微信群等聊天群),需至少具备标准规定的功能。 |
查阅核验材料,登录查看平台 |
平台信息及相关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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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一套服务制度 |
3.每个星创天地需提供标准正文第二部分所列的创业服务内容3项以上,制定相应的服务流程和规范(包括申请条件、服务流程、具体服务内容等),并在星创天地内张贴或挂放。 |
现场查看或查阅核验材料 |
相应服务流程和规范的上墙张贴或挂放照片 |
4.服务指南内容可包括服务流程和规范、创业项目介绍、科技成果推介、创新创业政策摘要、入驻(合作)协议范本等,并编印成册供创业人员查阅。 |
编印成册的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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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一批科技成果 |
5.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主体建立稳定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合作关系,以有效的合作、转化协议或共同实施的相关项目合同等为准,并实际开展合作,且至少有1项科技成果由星创天地进行试验示范或推广。 |
现场查看或查阅核验材料 |
相关协议或项目合同 |
6.涉农科技成果包括动植物新品种(或品系)及良种选育繁育技术、农副产品贮藏加工及增值技术、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技术、农业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技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现代农业装备及技术等,示范推广的成果审定(鉴定、登记等)或专利授权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或者为近三年农业农村部门、农技推广机构确定的农业主推技术、品种。 |
示范推广的科技成果清单;相关成果(品种)证书或主推技术品种的发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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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示范推广包括在星创天地自有或合作基地应用示范,或者在已孵、在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带动的创业人员中推广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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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当年孵化(服务带动)的三分之二以上创业主体应是标准第四部分所述创业主体;分别至少应用其中1项科技成果,应在当年示范推广的科技成果之中。 |
创业主体应用科技成果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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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一批创业主体 |
9.创业人员参训率指当年孵化(服务带动)的创业主体参加培训的人员比例,每人参加至少1次培训。 |
现场查看或查阅核验材料 |
当年孵化(服务带动)的创业主体(人员)花名册;培训签到表及照片 |
10.由专业公司运营、以培育孵化企业为主的星创天地,每年培育孵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家及以上,要求每家签订孵化协议并提供创业服务半年及以上,经营主体证照签发日期必须在核验年度内。 |
经营主体证照扫描件、孵化服务协议扫描件;主要服务情况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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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由涉农高校院所、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运营、以成果转化和技术示范推广等为主的星创天地,服务带动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开展创新创业,要求核验年度内提供相关服务三个月及以上。 |
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和创业基本情况以及提供服务情况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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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星一品” |
12.鼓励有条件的、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运营的星创天地,至少围绕1个主打产品、产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创业服务,有一定的辐射带动效果和产业规模,经济效益明显,逐步形成品牌。 |
现场查看或查阅核验材料 |
主打产品、产业、品牌介绍 |
建成一个星创展厅 |
13.展览展示形式包括图文、视频、实物等,展厅面积不限,并在线上平台进行同步展示。 |
现场查看或查阅核验材料、查看线上平台 |
展厅、展板等相关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