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7、分公司公章。
杨国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