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决定注销分公司的需要先向所在地工商局提出分公司工商注销意见(30日内)
2、相关部门同意分公司工商注销即可进行解散和清算
3、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5、刊登注销公告,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6、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7、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注销基本账户,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印鉴卡上预留印鉴、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和销户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