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区间在500万元—2000万元,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5%以上,且年纳税额增长不低于15%。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区间在2000万元—1亿元,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且年纳税额增长不低于10%。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区间在1亿元以上,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且年纳税额增长不低于10%。
D、研发投入: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5%;
2、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拥有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1项以上;或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1项以上;或近3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6项以上;或近3年获得软件著作权6项以上。
3、主要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
4、研发平台:被认定为国家、自治区、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的企业。
5、研发制度: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