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快递公司的条件:
申请经营快递业务需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注册一个快递公司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三、有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分拣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保障寄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的制度,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应当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系统,并明确与委托方和收件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报表。
4、法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5、验资报告(最低五十万)。
6、经营快递的分公司名录、子公司名录、加盟名录。
7、处理场所(中心)名录。
8、场地使用证明(包含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9、快递从业资格证名录(含分公司、子公司、处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