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二、合伙企业注册需要准备的资料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4、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5、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8、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有限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1)拟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可以以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结尾,普通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一般都选择有限合伙。
(2)注册资金:目前深圳对于注册资金数没有要求一定的实缴出资,所以可根据自身的需求而定。
(3)合伙人信息: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P)与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一般情况下为公司的居多,有限合伙人一般为自然人。
(4)经营范围:可根据自身项目类型写上相应的经营类目。
(5)注册地址:详细的地址即可,根据区域不同有些要求提供房屋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