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需要附股东签字。
5、公司财务、技术、经理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以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6、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以及劳务合同的复印件。
7、相关人员要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
8、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交原注册单位个申请单位及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已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
9、公司近三年的统计报表。
10、施工合同、验收单或者质量核验资料或者提供图纸、照片。
11、公司经营场所符合资质标准的产权证明或者是租赁合同证明。
12、对于公司合并、分立的建筑资质申请,还需提交:
合并、分立前原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公司合并、分立的情况说明;公司合并、分立的批准文件;新公司与原公司的人员、业绩以及相关设备的分配情况;由专业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合并或者分立后,原公司仍保留资质的,应与分立或者合并后的企业同时申报。
2023-01-11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