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申请书件
(1)《商标注销申请书》。
(2)《商标注册证》原件,不能交回原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复印件(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的,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
2、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