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并责令公司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企业资格证书,对于合同项不符合要求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企业和借用资质证书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
1.出借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承担没收违法收入、处以罚款、吊销资质证书,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
因此,有建筑资质证书的企业一定要好好保管自己的资质证书,不要轻易外借,一旦出现问题,双方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企业没有资质证书,也不要随意借用他人的建筑资质证书。
2022-10-20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