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工程业绩主要包括某类项目工程或累计工程,一般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竣工及质量证明、反映指标的相关材料。 1、申报业绩数量 一般按照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数量进行填写,企业多申报的业绩可以不填写(考核累计指标的除外)。专家审查是按照企业资质申请表中的顺序进行。 2、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 (1)每项工程业绩均应提交中标通知书。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交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如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交易单等。 (2)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上的工程开、竣工时间应符合建设工程法定程序,如竣工验收证明的开工日期不应早于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 (3)施工承包合同应提交同主体内容及反映技术指标的部分内容为主,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可以不提交。
2021-12-22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