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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速读:2021年二级建造师跨省执业的相关规定

时间:2021-07-16 17:08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我国于2003年首次开设了二级建造师考试,并规定了二级建造师属于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只能在考试本省进行执业。近些年,呼吁二级建设全国范围二级建造师开发全国执业的呼声越来越高,那么截至2021年6月,我国二级建造师是否能实现全国执业或者跨省执业呢,看完咕咕狗这篇文章,你就明白了。

咕咕狗|干货速读:2021年二级建造师跨省执业的相关规定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的现行规定

目前我国二级建造师管理管理规定是依据2006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执行,其授予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报名条件、注册办法等权利。

在此规定下,我国各省市的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合格成绩分数线都不是统一的,如果开放二级建造师跨省执业,必然会出现不公平的现象。

二、二级建造师如何才能实现跨省注册

在国内想实现跨省注册,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考试所在省需要同意调出;

(2)接收省份则需要允许外来建造师注册。

如果以上2个条件符合的话,操作流程如下:

(1)去转出地市建委开具同意调出注册证明;

(2)拿着考试所在省或市建委的调出函,到二级建造师注册地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但在实际情况中,想同时满足这2个条件是非常困难,因此跨省注册的路基本行不通。

三、江浙沪地区的二级建造师改革

凡事也有例外,法律与规则也要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改进,2020年,江浙沪三地联合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第六章第七条的职业资格互认有如下规定:

本办法实施后,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由沪苏浙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取得的证书可在示范区内任一省级主管部门作为注册、执业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简而言之,就是在2020年后考取的沪苏浙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的证书可以实现三地互认,其中就包括二级建造师。江浙沪作为全国发达经济地区,是许多政策的改革试验区,此次二级建造师证书改革也是同理,如果该政策效果良好,有助于促进行业进步与发展,那么国家对其进行类似的改革也是可能出现的。

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涉及人才跨省就业、人才流动,企业发展等多方面原因,因此需要统筹兼顾与全盘思考,相信在我国“放管服”政策的推动下,二级建造师未来道路会朝着积极正向的方向持续发展。

TAGS:二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