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总汇:云南四川江苏等六省发布建筑资质延续通知
本周全国多个省市相继发布了当地的建筑资质延续通知,每个地方均存在差异,建筑企业需要根据当地政策以及自身情况安排资质延续工作,下面就和咕咕狗看看通知内容。
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由云南住建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由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相应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准予延续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江西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各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核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6月29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三、河北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质证书上无住建部审批权限资质的,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证书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延期条件的企业,自2023年12月1日起,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进入“法人服务”中相应的“资质”栏目,点击“延期”按钮,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由我厅核发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市县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仍按《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执行。
五、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注册类人员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暂不满足延续条件的,企业可向主管部门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
六、江苏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报住建部办理延续事项的提示
2021年1月1日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发证,1月1日后以变更或数据下放等方式由我厅发放证书的企业资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由我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试点下放审批权限受理并准予许可的企业资质,办理延续事项时,需我厅开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
以上便是本周各地区建筑资质延续政策的总汇,如果想了解更多资质政策,或想要快速办理资质延续手续,可以咨询咕咕狗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