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失败90%是因为以下原因, 小伙伴需注意了
现在注册商标是越来越难了,但是企业要进入市场,又不得不申请商标。一个商标从申请开始,就有可能会面临被驳回、被异议,甚至注册之后被无效、被撤销等各种风险。其中注册商标被驳回的概率是最大的,今天咕咕狗就来聊聊这个话题,感兴趣的企业小伙伴可以看一看。
一、《商标法》对注册商标驳回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二、注册商标驳回涉及到的5个基础概念:
“同一种商品”:指名称相同的商品,或者名称虽然不相同,但指同一事物或内容的商品。
“类似商品”:通常会参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判断商品功能、用途等方面相同或基本相同。
“商标相同”:指商标的构成要素完全相同或者基本上相同,且消费者难以分辨。
“商标近似”:指商标的构成要素虽不完全相同,但其要素或者要素组合与对比商标近似,容易给消费者产生判断错误的商标。
“相关公众”:指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也包括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以上5个基础概念在下文的2个案例中会出现。
三、注册商标驳回的2个经典案例
用两个案例说明注册在先的商标,和申请在先的商标的的经典案例。
1.申请商标与在先已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请看下图
“綠安”和“绿安服饰”两个商标的图形在设计风格、整体感官等方面都比较像,在隔离状态下,相关公众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区分,已构成近似商标。并且申请两个商标有共存市场,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驳回。
2.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的商标构成近似,请看下图
下面2两个商标申请日期间隔仅几天,但这几天就足以让后者吃到申请商标驳回的通知了,这下知道商标申请为什么越快越好了吧。
以上为大家讲解了注册商标被驳回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分析,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表示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如果还失败了,最后一步就能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了。咕咕狗作为一站式企业服务机构,在注册商标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有任何商标方面的疑虑,可以咨询咕咕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