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因商标缴费流程调整,这些业务办理不会再发受理通知书
近日,一位来自四川的客户到咕咕狗平台询问:“现在商标转让是否下发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为什么看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咨询台中有的人在去年12月提交的商标转让申请已经没有受理通知书,而在2020年1月份纸质提交的商标转让申请却还能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咕咕狗知识产权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9年12月27日公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商标缴费流程相关事项的公告(第340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里进行了商标业务缴费流程的简化,明确提到自2019年12月30日之后提交的商标申请,在申请业务受理和后续业务核准之前增加缴费通知环节,实现先通知后缴费,商标当事人和代理机构应在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商标费用。而再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商标局收到后续业务申请后,因还没有缴纳商标规费,不再发放商标受理通知书,对于收到的商标业务申请,商标局将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转让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核准的,发放缴费通知书。
商标申请业务受理主要指的是商标注册申请业务以及一些商标案件申请业务,商标后续业务则包括商标转让、商标续展、商标变更等后续业务,在商标缴费流程变更之后,商标转让、变更、续展将不会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可能有人不是很明白这则说明到底是什么意思,咕咕狗来为大家举几个例子,大家看下之前和现在的流程对比就可以一目了然。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1、商标缴费流程调整前:商标注册申请材料提交商标局——缴纳官费——商标局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并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如不受理退费)——商标局实质审核——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下发商标注册证书;
2、商标缴费流程调整后:注册申请材料提交商标局——商标局受理形式审查——合格下发缴费通知书(不合格下发补正通知书,补正合格下发缴费通知书)——缴纳官费——下发受理通知书(超期未缴费下发无款不予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核——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下发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转让流程:
1、商标缴费流程调整前:提交商标转让材料至商标局——商标局受理下发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缴费官费——商标局审查——公告——核准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商标缴费流程调整后:提交商标转让材料至商标局——商标局审查核准——下发缴费通知书——缴纳官费——公告——发放《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那么既然如此可能大家还有疑问,为什么有人在缴费流程变更后办理商标转让还能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公告》中提到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2月29日为缴费衔接期,通过纸质渠道申请的一些业务还是能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在衔接期限过了之后会按照新流程执行。所以,在今后商标申请人在办理商标转让、商标变更和商标续展时候将不会在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提交相关流程后需要耐心等待商标局核准,最终以核准下发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