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消丙级、三级资质,停止受理相关申请。
自7月1日起,60多家建设工程企业将取消丙级、丁级和三级资质,各级住建部将停止接受相关资质申请,但7月1日前申请的资质仍将按原资质标准办理。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已经提交了资格申请,那就要认真准备审批材料,毕竟一旦办不成就不能再申请了,如果没有时间申请,可以考虑通过转让来获得资格。
2、已有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新标准实施。
该通知还指出,如果企业取得了本次要取消的资质证书,这些资质证书将从7月1日至新建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起继续有效,并将统一延期至新建工程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这就是说,持有这种资质的企业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该资质来承接业务,也不必再去办理延期,只要在新的建筑资质标准实施后,按照相关规定,就可以继续使用该资质承接业务。
2、劳务资质改为备案制。
7月1日以后,建筑劳务资格由审查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区市住宅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发行建筑劳务资格证书。
这就是说,办理劳务资质的企业不必再经过长时间的审批,只要按照要求提交企业相关信息材料,由备案部门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就可以进行劳务作业。
4、加强监督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
通知书还指出,各地应明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制定并公布告知相关管理事项,同时加强对企业的资质管理,并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进行资质认定,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在此之前,我们经常看到企业由于不能通过核查,被取消了告知承诺制获取资格,而七月后住建部又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也要求企业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要如实承诺。
5、建筑资质实行全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该通知还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办理,实施全流程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同时要简化申报材料,企业必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企业资质证明、资质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