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所需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机构代码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
8、项目经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能代表该工程项目业绩的施工合同,担任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安全评价证明;
9、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聘用合同等;
10、企业所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
11、施工机械及质量检测设备购买发票、调拨单、设备台账等;
12、企业近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提供);
13、企业统计报表;
14、加工厂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按《标准》要求提供,《标准》未明确要求的不提供);
15、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