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广西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工业振兴大会精神及二季度推进工业振兴措施工作要求,拟于二季度面向全区工业企业组织开展广西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编制工作,按照“企业自愿、公开公平、择优选定”的原则,评选一批广西优质工业产品,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提振广西工业品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5月25日—6月10日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申报网址:www.gx96368.com,广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三、申报对象
(一)在广西区内注册登记、生产并依法纳税、守法经营、具备可持续生产经营条件并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质量管理规范的工业企业,重点支持汽车及零配件、机械、电子、食品、轻工、纺织、医药、建材和家居、有色金属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二)以上企业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性能良好、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产销率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社会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力的产品。
四、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有效期内)之一。
1.获得国家或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推广、自治区或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广西企业创新创业奖之优秀新产品等称号之一的产品;围绕全区工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集群及关键产业链,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的产品。除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等国家有严格市场管理要求的产品外,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产品即可申报。
2.地方特色食品(具有鲜明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资源禀赋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综合带动性强)。
3.荣获国家部委、全国性社会团体、自治区、市政府授予的综合类示范、试点、标杆等荣誉的企业。
4.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华老字号、自治区名牌产品、广西老字号产品、市产品质量奖、市知名商标、国家或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治区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科技型企业、上年度广西龙头企业等。
5.自治区或国家部委明确支持列入相关目录的工业企业,如工信部的能效之星、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等。列入国家部委行业规范公告的工业企业。
(二)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涉及国家强制认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获得相关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
(四)申报产品需为具体产品品种,非大类产品。
(五)企业近二年内无发生重大质量、环境环保、安全生产事故(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对申报企业核实)。
(六)产品须具有有效商标。
(七)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和产品综合实力。其中,企业综合实力主要包括企业发展实力、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产品服务、技术研发能力等;产品综合实力主要包括产品技术水平、质量管理、品牌知名度、发展潜力、知识产权保护等。
六、申报材料
(一)经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盖章的《广西名优工业产品目录推荐申报表》(附件2)。
(二)信用承诺书(附件3)。
(三)企业及产品综合实力情况报告材料(主要包括第五项“申报内容”要求部分,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部门和行业信誉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获奖证明(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材料复印件。
(六)申报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
(八)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九)涉及国家强制认证和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十)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涉税证明复印件。
(十一)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证书复印件或企业知识产权内部保护规定或制度等文件复印件。
(十二)自治区及以上的创新平台(如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实验室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5月25日-6月10日,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操作说明可从申报平台自行下载)。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广西名优工业品推荐申请表》并将签字盖章的《申请表》扫描上传到相应附件位置,同时按要求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填写、上传的数据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出现失真、造假、遗漏等情况,由此所造成的法律及其他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初审核查。6月11日-15日,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负责审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复核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签署相关意见,并下载签有相关意见的《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到相应附件位置。
初审和现场核查主要内容:
1.申报材料真实性。
2.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是否建立并规范运行,产品是否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产品是否落实自检或委托检验制度,连续两年抽检合格率是否达到100%。
3.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商标注册、包装、标识等。
4.产品市场占有率状况:批量生产和销售是否满两年,是否具有健全的销售体系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5.延伸核查企业经营合法性、环保安全、纳税等情况。对二年内受到质量、环保、安全、税务等相关处罚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推荐参加评选。
(三)综合评审。6月16日-20日,第三方机构对各设区市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综合评审。
(四)公示。6月21日-25日,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及第三方机构网站公示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广西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公示周期为5天。
(五)发布。经公示无异议后,6月底前将形成正式《广西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及第三方机构网站予以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因申报平台首次开通,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请同时将企业网上申报材料(含附件1、2、3)按A4纸要求打印装订成册后邮寄一份到第三方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43号南湖大厦一楼广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广西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自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三)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对申报企业材料严格把关,申报企业及有关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应当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获入围《广西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的企业,一经查出及时从名录中剔除,同时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四)《广西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内产品将优先列入自治区工业产品促销支持范围,推荐作为自治区本级应急物资采购产品,鼓励各级财政性投融资工程、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
(五)本次申报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及电话:孙忠芳,0771-8095569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71-96368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