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48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工业质量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1〕116号)文件精神,按照《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活动实施方案》(桂工信科技〔2013〕8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现决定开展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开展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实施方案中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按照《质量管理标杆遴选说明》(见附件1),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运营单位(独立法人或集团子公司),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质量标杆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三)具有较高质量声誉。获得过与质量管理相关的荣誉,获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优先支持。
(四)申报企业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重点领域
(一)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二)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流程
(一)申报广西“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填写质量管理标杆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和经验总结及证实材料(见附件3),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材料初审并汇总行文推荐上报。请于8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光盘1份(WORD或PDF文档)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园区和科技处。
(二)我厅于9月1日起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视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抽查审核。
(三)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召开广西“质量管理标杆”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2021年广西“质量管理标杆”名单。
四、工作要求
“质量管理标杆”活动的核心是引导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管理标杆”的成功经验,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质量管理优秀的企业申请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并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质量管理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并在年底进行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阮海琼,0771-8095253,李欣遥,0771-8095267
邮箱:yqkjc@gxt.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714室
附件:1.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遴选说明
3.“质量管理标杆”经验总结材料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5日
附件1
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
遴选说明
一、遴选范围
工业企业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以及互联网手段,通过引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周期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促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和经营质量提升的适宜、系统、有效的经验,并能为其他组织学习借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的经验。
(一)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既可以是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提升经验,也可以是应用某种方法或在某个方面的专项质量管理和提升经验。
(二)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和企业效益,促进质量管理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
(三)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了产品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取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
(四)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具有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特点,并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具有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五)企业运用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在绿色节能、环保、健康、安全管控等社会公益性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使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优化的典型经验。
二、质量标杆遴选标准
(一)科学性和创新性。
1.所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符合普遍性认知的科学规律,符合质量品牌管理发展趋势。
2.所借鉴的管理方法(技术)能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应用,并具有创新性;或是企业结合实际独创且有效的管理方法。
3.所提炼的典型经验是成功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的核心内容,且逻辑清晰,内容完整。
(二)系统性和示范性。
1.典型经验应展示管理方法(技术)如何得到系统性应用。包括相关的组织管理、政策制度、资源保障和实施过程等。
2.典型经验应对关键环节重点说明,展示特色和亮点,包括从中获得的经验或教训,以增强典型经验的示范性。
(三)显效性和发展性。
1.以相关的数据和事实说明,通过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鼓励展示连续多年数据,以及与竞争对手和标杆的对比数据,以说明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2.用证据表明,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经验,在同行业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借鉴性。
附件3
“质量管理标杆”经验总结材料要求
一、总结材料
(一)质量标杆名称。
质量标杆名称应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命名规则为:(企业)+(典型方法技术)+(经验)。如:××集团公司实施六西格玛设计的经验。
(二)摘要。
简要介绍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推进情况、主要成果、特色亮点,以及该经验所获得的评价或认可。
(三)企业概况。
企业概况应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企业性质,创建时间,历史沿革;所属行业,行业代码;地理位置,面积;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产品和服务;生产经营情况;企业文化特色,组织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企业资源状况,包括人力、技术、信息和知识、基础设施、供应商和客户;企业的社会责任状况;荣获的相关荣誉等。
(四)管理方法(技术)的推进和应用情况。
介绍企业推进管理方法(技术)的过程、做法等,重点体现实施要点、特色亮点。成果的核心内容要通过具体数据、图表等方式展现,必要时适当举例。
(五)管理方法(技术)的实施效果。
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展示与典型经验相关的绩效结果,如经济效益、管理效益、社会效益等。可提供近三年的相关指标数据,及适时与竞争对手和标杆对比情况。
二、证实性材料
证实性材料包括:
(一)组织合法经营的证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近三年获得国家、省部级以上质量品牌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近三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等)。
三、总结材料的格式要求
质量管理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下称“总结材料”)应突出主题事项,体现典型经验的理论观点、方法特点、实践要点以及效果亮点,编写内容应详实、言之有物,逻辑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