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智能化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推进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务发〔202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推进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务发〔2022〕1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务发〔2022〕2号)精神,全面推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我厅决定从2023年11月16日起,在全区试行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智能化审批工作,试行期6个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智能审批
是基于桂建云平台、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广西“数智人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广西住建厅考培系统、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平台等多个系统平台数据汇聚,实现智能审批。在企业申办资质过程中,系统将根据企业填写的申请信息和材料进行自动审查、核验,实时反馈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具体情况,企业及时对错漏的事项进行补充修改和重新提交后获得通过,实现审批全过程“零见面、零跑腿、零干预”,从而节省企业办事时间,降低企业准入成本。
二、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劳务资质首次申请事项的,可通过登录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网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在“办事大厅”中选择“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进入智能审批模块页面,即可申办相应事项。
三、南宁市、百色市、贺州市、桂林市行政审批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行政审批局和玉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本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审批;上述区域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仍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审批。
四、各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对智能化审批的意见建议,可及时向我厅反馈。我厅将根据系统运行情况,持续完善系统功能,并对后续智能审批工作进行业务扩展,不断提高智能审批覆盖率。
联系人:唐宇;联系电话:0771—2366105;电子邮箱:xzspc@zj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