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监管,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检查的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8月至9月开展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检查,并结合日常管理工作,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整体情况。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审查勘察项目2825项、设计项目4268项。通过施工图审查质量日常监管,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能在规定审查时限内完成审图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对管辖范围内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开展了施工图备案抽查检查,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整体可控。
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以下常见问题:1.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责任意识不强,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未认真核对图纸和政策性材料,出现建设项目填写的信息不准确,以及上传的技术审查材料和政策性材料漏项等问题;2.个别勘察单位开展勘察作业时,未按照文件要求使用“云勘探”APP,在建设项目报审施工图审查时,未在数字化审图系统中关联《云南省工程勘察钻探项目备案表》;3.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审查时,需要修改回复的内容较多,施工图审查一次性合格率较低;4.个别勘察审查项目未按照勘察BIM智能辅助审图相关文件规定,在项目勘察文件审查合格后上传勘察BIM软件数据包;5.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未认真执行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制相关文件规定,上传系统的勘察设计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和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格式不正确或不齐全。
(二)抽查检查情况。本次检查随机抽取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78个项目,涉及41家施工图审查机构、78家勘察设计单位。检查结果表明,施工图审查机构均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审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对消防、人防、建筑节能、绿建设计、无障碍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审查尺度总体把握较好,勘察设计单位能积极响应审查意见。
检查中发现如下共性问题:1.部分建设项目勘察现场工作量备案表中无劳务单位签章、未见项目负责人签字,勘察报告及勘察纲要、勘察任务书中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和审定人签署不全;2.部分建设项目勘察纲要中未见勘察完成后的现场处理、技术交底及验槽等后期服务的内容;3.部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勘察设计合同;4.个别项目存在未按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及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勘察设计单位电子出图章生成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节上落实注册师执业制度;5.个别建设项目勘察等级判定不准确,勘察等级为甲级的建设项目规模指标填写为乙级规模指标;6.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责任意识不强,未认真按照审查意见复核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出现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仍存在漏审问题;7.个别项目送审图纸不完整,设计深度不足,执行设计人、审核人、专业负责人三级校审制度不严。
二、检查处理情况
检查意见已反馈至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求各相关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陈述整改,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将整改意见落实到项目施工现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三、下步工作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应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质量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校审制度,并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加强勘察设计从业人员对消防、人防、建筑节能、无障碍设计等技术标准和政策的教育培训,提高正确理解和准确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能力,切实提升勘察设计水平,从源头提升勘察设计质量。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落实审查责任,认真分析研究此次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举一反三,并加强机构建设,强化内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各专业审查人员数量满足资格条件,强化专业人员培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审查技术要点开展审查工作,有效提升审查质量和服务效率。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工作力度,对本辖区内审查合格的项目及时进行备案检查,并定期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质量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3日